台州市公安局第二次招考文职雇员
为推进台州市公安局机关用工管理的科学化、规范化、制度化,实现人力资源的优化配置,提高工作效能,市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用文职雇员。文职雇员是市委市政府批准,属非行政事业编制内的从事非执法类工作的劳动合同工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招用计划
根据市公安局用工需求情况并商市人事局,第二批计划招用39名文职雇员。具体招考职位、人数和报考条件,详见附件《台州市公安局第二批招用文职雇员(劳动合同工)计划一览表》(以下简称《计划表》)。
二、招用范围、对象和条件
1、招用范围:
新闻宣传岗位和文艺编导岗位户籍面向全省。
其他岗位要求台州户籍。包括:截止2007年11月30日户口所在地在台州的社会人员和台州生源(包括父母双方或一方为台州户籍的)2006-2007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。在职社会人员报考须持所在单位同意证明。
户籍要求详见附件《计划表》。
2、招用条件:
报考人员除报考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外,还需符合以下条件:
(1)年龄在18-35周岁(1972年11月1日至1989年11月30日期间出生)。其中电工、管工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(1967年11月1日至1989年11月30日)
(2)有一定的计算机操作能力。
三、招用程序
招用工作采取公开报名、统一考试、严格考核、择优招用的方式进行,贯彻公开、平等、竞争、择优的原则,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。经笔试、计算机汉字输入测试、面试、体检、政审后,择优招用。具体程序是:
(一)发布公告。2007年11月22日,在台州人事培训考试网(www.tzks.net)、台州人才网(www.tzrc.com),发布招用文职雇员公告。
(二)组织报名。采用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。
1、网上报名:2007年11月23日至2007年11月29日。考生请登陆台州人事培训考试网(www.tzks.net)进行报名并打印报名表。
2、现场确认:
时间:2007年11月30日 8:30-17:30。
地点:台州市经济开发区开发大道729号台州市人民警察培训学校,路桥往椒江方面乘坐901、902路可在东环大道开发大道路口下车 ,再往西约200米 。
方式:考生携带网上打印的报名表,凭本人身份证、户口簿(或户籍证明)、学历证书等相关证书(证明)的原件及复印件、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张,到报名地点进行现场确认并接受资格审查。报名人数不足招用计划3倍的职位,相应核减招用计划。报名同时每人每门收取考务费50元。
报考文艺编导岗位的在报名的同时进行专业素质测试,合格者方可报名。
(三)笔试
1、笔试时间:初定2007年12月上旬(具体时间、地点以准考证为准)。
2、笔试内容:分《基本知识》(包括公文写作和《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试》等)和各岗位业务理论两门,每门成绩满分为100分。其中《基本知识》成绩占笔试成绩的40%,各岗位业务理论成绩占60%。各岗位业务理论考试内容见附件《计划表》。
报考维修电工和维修管工岗位的人员,只考岗位业务理论一门。
笔试结束后,报考文秘、审计、财会和接警员岗位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按1:3的比例进入计算机汉字输入测试,合格者进入面试。文艺编导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1:5比例直接进入面试。其他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1:3比例直接进入面试。
(四)计算机汉字输入测试
时间:初定2007年12月上旬(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准)。
地点:人民警察培训学校(台州市经济开发区开发大道729号)。
对象:报考文秘、审计、财会和接警员岗位的考生。
要求考生在十分钟内输入300个以上汉字,否则为不合格,取消面试资格。汉字输入测试后人数不足招用计划二倍的,则在该岗位的报考人员中按成绩依次递补。
(五)面试。通过汉字输入测试的考生进入面试。面试成绩满分100分,合格分60分。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。
(六)确定考试入围人员。面试以后,按考生“笔试成绩(满分100分)×50%+面试成绩×50%”合成总成绩。按职位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按1:1的比例确定考试入围人员组织体检。
(七)体检、考核、招用。体检工作按《浙江省人事厅、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、卫生部关于印发<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(试行)>的通知》(浙人公〔2005〕68号)执行。在体检工作实施前,若国家有关部门对体检标准或程序出台新规定,则按国家规定执行。考核工作根据《浙江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》(浙人干〔1996〕95号)执行。体检、考核合格者,办理招用手续。因体检、考核不合格,出现招用职位空缺,在面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,依次替补。
咨询电话:0576-88212057。
附:台州人事考试网详细录用方案的网址